南网能源:独立董事关于二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二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高管 2020-2022 聘期激励清算 方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公 司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正当,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续聘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我们认为:本次高级管理人员 2020-2022 聘期激励清算方案系按照公司高管 2020-2022 聘期《职业经理人聘用协议》约定的聘期激励方案及公司一届二十八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高管 2020-2022 聘期期满综合考评结果确定,符合 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和表决的 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南方电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