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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道麦B: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英文版)
安道麦B安道麦B(SZ:200553)2024-04-25 21:07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评估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5] - 成员由董事会主席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会议规则 - 会议原则上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同意可豁免[17] - 需至少三分之二成员出席,决议多数成员投票通过[18] - 成员接受委托出席,每人最多接受一名委托,独董指定独董代表[19] 薪酬审批 - 董事薪酬计划先经董事会批准,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3] - 高管薪酬计划提交董事会批准[13] 委员会职责 - 负责制定评估标准、薪酬政策和计划并提建议[10] - 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12] 支持与生效 - 人力资源部提供专业支持,证券与法务部协调日常工作[9] - 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