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普医疗_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二〇二一年一月 1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致: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 20 号院正大中心 3 号楼南塔 23-31 层,邮编:100020 23-31/F, South Tower of CP Center, 20 Jin He East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0, P. R. China 电话/Tel:+86 10 5957 2288 传真/Fax:+86 10 6568 1022/1838 网址:www.zhonglun.com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乐普医疗"、"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事宜的特聘专 项法律顾问,本所已于 2020 年 9 月 29 日就本次发行出具《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