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决策权限 - 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股东大会审议[12] - 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均需股东大会批准[12]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董事会审议[13][14]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低于300万元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审议[15]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决策权限规定[15] 关联交易豁免情况 - 公司参与面向不特定对象的公开招标、公开拍卖等5种关联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6] - 一方以现金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证券等4种关联交易可免予按制度履行相关义务[18] 关联交易流程 - 有关职能部门遇到关联交易情况需书面报告总经理[19] - 董事会收到总经理报告后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审查关联交易必要性和合理性[21]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须及时披露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33] - 公司须及时披露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33] 关联交易协议与监督 - 关联交易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签订协议应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30] - 关联交易合同因生产经营变化需终止或修改可签补充协议[31] - 财务负责人应定期检查公司与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向董事会报告[31] - 董事会应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关联人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报告[31] 关联交易审议表决 - 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应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4] - 关联董事与公司进行关联交易须回避表决,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24]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其持股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27] - 出席股东大会监事须对有关关联交易发表公允性意见[28]
南风股份: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4年0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