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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凯宝:关于修订及新增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公告
上海凯宝上海凯宝(SZ:300039)2024-04-25 21:28

制度修订 - 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及新增其他相关治理制度议案[1] -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5项制度修订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生效[11][12][1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6项制度修订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1][12] - 修订后的相关治理制度全文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13] 股份收购与注销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第(一)项情形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2] - 第(二)项、第(四)项情形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2] -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2] 担保与关联交易审议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达或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 - 单笔担保额超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 - 关联交易总额或公司与关联人连续12个月内达成的交易累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绝对值的5%以上的交易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3] - 关联交易累计金额高于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关注[6] 董事与监事相关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4] -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由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4]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4]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撤换[4] - 董事辞职,董事会将在2日内披露情况,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4][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独立董事提出质疑或罢免提议[5]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委员会相关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5] - 关联交易需获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后提交董事会讨论[5]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7] -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并担任召集人[7]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并担任召集人[7] 其他规定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后,应在10日内作出书面反馈意见[2] - 修改公司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8]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董事会需在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9] - 独立董事应向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10] - 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应单独计票并披露[10] 对外投资审议 - 对外投资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董事会审议[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净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6]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