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光电: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 《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 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天津南晟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购买其持有的 全椒南大光电材料有限公司 16.5398%股权,同时拟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 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独立财务顾问")作 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 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的规定,就独立 财务顾问及上市公司在本次重组中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 的行为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本次重组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核查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交易中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 请其他第三方的行为。 上市公司因本次交易而聘请的中介机构情况如下: (以下无正文) 2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 券公司在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