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虹普: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
制度修订 - 公司于2024年4月修订防范控股股东等资金占用专项制度[1] 资金占用规定 - 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3] - 公司不得向关联方提供资金[5] - 控股股东等不得占用公司资金[6] 组织与审批 - 公司设立防范资金占用领导小组[8] - 超董事会权限关联交易需股东大会审议[10] 特殊措施 - 经提议和批准可冻结关联方股份[11] - 特定股东有权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1] 责任追究 - 董事协助侵占资产董事会给予处分[13] - 公司违规致投资者损失追究责任人法律责任[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