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国祯: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协议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股份转让 - 长江环保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三峡资本拟转让73,040,457股,占总股本10.72%[2] - 长江环保集团拟转让32,910,114股,占总股本4.83%[6] - 三峡资本拟转让40,130,343股,占总股本5.89%[6] 转让规则 - 转让价格不得低于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节能国祯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7] 转让进展 - 转让需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等有权机构批准方可实施[9] - 公开征集转让能否推进及具体实施时间存在不确定性[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