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4年11月6日获批发行46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2月3日在深交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1916497371元[11] - 公司股份总数为1916497371股,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18] 股份相关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按规定程序办理,增加资本可采用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股份等方式[17][20] - 公司在六种情形下可收购本公司股份,收购方式有公开集中交易等[21][23] -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23]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9] - 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违法违规,股东可自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4]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0]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1]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1]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经全体董事一致书面同意可豁免通知时限[113]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127][128]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财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报送季度财报[133]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9] - 公司优先现金分红,无重大投资计划时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30%[143] 其他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30天通知[154] - 公司合并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164] - 修改公司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70]
三环集团:公司章程(2024年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