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中集团: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2023 年度独立董事关 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 如下专项意见: 2023 年度,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唐炫先生、杨世忠先生及路达先生均能够胜 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其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 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 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 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立中四通轻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