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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密控股:中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中密控股中密控股(SZ:300470)2024-04-25 20:11

激励计划审批与实施 - 激励计划须经国资主管部门及/或授权单位批准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表决需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7][8] - 公司应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公示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并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监事会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7]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应在60日内授予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登记,否则计划终止,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和披露[9][10] 自查与回避 - 上市公司需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情况自查[6] -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激励计划时,激励对象或与激励对象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回避表决[8] - 董事会审议激励计划相关事项时,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应回避表决[10] 权益授出与解除限售 - 公司在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前,董事会、监事会、律师事务所需对获授权益条件是否成就发表意见[9] - 解除限售日前,董事会、监事会、律师事务所需对解除限售条件是否成就发表意见,未满足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12] 计划终止情形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或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等情形时,激励计划终止实施[14] 特殊情况处理 - 公司控制权变更或出现合并、分立等情形时,激励计划不做变更,按规定继续执行[14] - 激励对象因裁员等客观原因离职,若离职日在当年可解除限售期内,183天内已达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可解除限售[16] - 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按授予价格与股票市价孰低值回购注销[16] - 激励对象出现经济责任审计未有效履职等情形,公司终止授予权益,回购未解除限售股票并追回已获收益[17]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或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情况,未解除限售股票按授予价格与股票市价孰低值回购注销[17] - 若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所有激励对象当期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按授予价格与股票市价孰低值回购注销[18] -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未达标,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按授予价格与股票市价孰低值回购注销[18] 其他义务 - 公司应按规定履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申报、信息披露等义务[20] - 公司在限售期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将当期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22] - 公司根据国家税收法规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及其它税费[31] 办法相关 -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及修订,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生效后实施[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