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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合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通合科技通合科技(SZ:300491)2023-09-22 19:38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一、关于《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独立意见 1、《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拟定、审议流程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 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