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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合科技:监事会议事规则
通合科技通合科技(SZ:300491)2024-04-26 20:56

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年修订) 二〇二四年四月 1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石家庄通合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 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确保监事会能够高效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股东大会的监督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财务、 董事会及其成员和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履职、尽职情况进行监督,防止其滥用 职权,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公司应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按照规定及时向监事会提供 有关的信息和资料,以便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风险控制和经营管理等情况进 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评价。 第一章 监事会组成 第四条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 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监事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五条 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