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道装备: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徐子奇先生的个人履历和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选举的公司董事长具备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上市公司董事长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长职责所必 需的工作经验,未发现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长之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公司董事长的选举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选举徐子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董事长。 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8 月 11 日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作为四川蜀道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