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龙船艇: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4] - 应具独立法人资格、良好执业记录等条件,近三年无相关行政处罚[5] - 选聘方式有公开、邀请等,文件保存至少10年[10]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负责选聘工作,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评估报告[8] - 审计后对会计师执业质量进行事后评价[16] - 监督检查选聘情况,结果涵盖在审计评价意见中[16] 其他规定 - 解聘或不再续聘时允许其陈述意见,决议后依法公告[13] - 非特定情况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不改聘[14] - 违规严重经股东大会决议不再选聘[1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修改亦同[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