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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斯达_会计师事务所回复意见
拓斯达拓斯达(SZ:300607)2024-05-22 11:08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审核问询函补充意见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0]第 ZI257 号 l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 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审核问询函补充意见回复 信会师函字[2020]第 ZI257 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 贵部于 2020年10月27日下发的审核函(2020) 020270 号《关于广东拓斯 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已 收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本所"或"年审会计师") 作为广东拓斯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斯达"或"公司")聘请的审计 机构,根据贵部对拓斯达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 的相关要求,本所会同上市公司就间询函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补充意见进行了审 慎核查,回复如下: 问询函问题 1、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7,000 万元(含 67,000 万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智能制造整体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和补充 流动资金。经测算,项目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