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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迈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天迈科技天迈科技(SZ:300807)2024-04-26 21:25

章程修订 - 修订《公司章程》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 - 《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修订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结果为准[8]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9] 股份收购 - 公司收购股份新增条件:股票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等[3] 利润分配 - 年度股东大会可审议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条件等[3] -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后须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3] - 单一年度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10%[4] - 不同阶段现金分红占比有最低要求[5] - 4种情形可不进行利润分配[5] - 股利分配不得超累计可供分配利润范围[5] 分红提案与沟通 - 独立董事可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分红提案[6] - 股东大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需与中小股东沟通[6] 其他规定 - 股票或现金股票结合分配股利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6] - 调整股利分配政策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6] - 公司应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7] - 股东违规占用资金应扣减其现金股利[7] - 应在年报中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7] - 调整或变更现金分红政策需说明合规透明情况[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