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谱尼测试: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谱尼测试谱尼测试(SZ:300887)2024-01-25 19:02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二零二四年一月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 督作用,根据证券监管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的开展工作。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40 日内,公司总经理应当向独立董事汇报公 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财务负责 人应当向独立董事汇报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情况。 第四条 公司管理层应安排独立董事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实地考察。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符合《证券法》的 规定,以及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