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丰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二零二三年九月 声 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机构")接受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翔丰华")的 委托,担任其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 荐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 册管理办法》")《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7 号——发行 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 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以下 简称"《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