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联航空: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成都航新航空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7号)的有关规定,广联航空 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联航空"或"本公司")编制了《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在本次股权收购中,成都航新航空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航新"或"标的 公司")原股东赵玉生、崔兆麟、汪海波、李再顺、申芝林、杜玫6位股东,对成都航新2022 年至2024年度财务报表期间内的业绩作出承诺,相关业绩承诺情况及业务实现情况如下: 一、业绩承诺情况 1.业绩承诺情况 成都航新公司 2022 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不低于 3,000.00 万元,2022 年度和 2023 年 度(共两个年度)累计实际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7,000.00 万元,2022 年度、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 (共三个年度)的累计实际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12,000.00 万元;2022 年度至 2024 年度每 个年度实际实现平均净利润不低于 4,000.00 万元。 当年应补偿金额由全体交易对方按照本次交易前各自截至本协议签署日所持有的标的 公司的股权比例,向广联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