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正强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正强股份正强股份(SZ:301119)2024-04-21 15:50

业绩相关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合计均占公司合并范围财务报表对应总额的100%[6] 用户数据 - 公司共有633名员工,其中具有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16人,三级技能等级人才120人;本科学历32人,大专学历80人[7] 内部控制 - 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4] - 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4] -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发出日,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4] -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事项及高风险领域[6] - 公司建立了有效的风险评估过程和内审部门以识别和应对重大变化[10] - 公司建立强大信息系统,管理层保障其正常有效运行[12] - 公司主要经营活动有必要控制政策和程序,建立多种控制程序[13] - 公司建立授权机制和预算控制制度,保证业务活动适当授权[8] 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定量标准:与利润表相关,错报金额小于营收1%为一般缺陷,超1%小于2%为重要缺陷,超2%为重大缺陷;与资产管理相关,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0.5%为一般缺陷,超0.5%小于1%为重要缺陷,超1%为重大缺陷[17]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迹象包括控制环境无效、董监高舞弊等[19]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迹象包括未依准则选会计政策、未建反舞弊程序等[19]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评价定量标准执行[19]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迹象包括违反法规、决策程序不科学等[19]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迹象包括重要业务制度缺陷、决策程序失误等[20] 业务管理 - 公司对货币资金收支保管建严格授权批准程序,无影响资金安全重大不当[22] - 公司形成筹资业务管理制度,筹资未严重背离原计划[22] 报告期结论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24] -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