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研设计: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 12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 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两名(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且必须为会计专业 人士,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