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诺特玻: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作为山东力诺特种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 真、负责和独立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 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我们认为: 公司 2023 年半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 与使用情况;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3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