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菱科思:《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修订对照表
制度制定 - 新增《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1] 独立董事职责 - 年审前会同审计委员会参加见面会,关注业绩预告及更正情况[1] - 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发通知时披露[2] - 对年报有异议且全体同意可聘外部机构,费用公司承担[2] - 每年自查独立性提交董事会,董事会评估并披露意见[3] 制度执行 - 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执行[3][4]
制度制定 - 新增《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1] 独立董事职责 - 年审前会同审计委员会参加见面会,关注业绩预告及更正情况[1] - 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发通知时披露[2] - 对年报有异议且全体同意可聘外部机构,费用公司承担[2] - 每年自查独立性提交董事会,董事会评估并披露意见[3] 制度执行 - 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执行[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