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杨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杨股份"、"发行人"或"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与承销管 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8 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0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 证上[2023]100 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8 年修订)》(深证上〔2018〕279 号)(以下 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 细则(2023 年修订)》(深证上〔2023〕110 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 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 年修 订)》(以下简称"《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 称"证券业协会")《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 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