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乐德:光大证券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富 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乐德"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富乐德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富乐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252 号)同意,公司获准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84,60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8.48 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17,408,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84,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