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文件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等[2]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等[5] 信息披露原则与要求 - 公司应及时、公平披露信息,保证真实、准确、完整[4] -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向所有投资者同时披露信息[5] - 公司董事等应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6] 披露文件报送与发布 - 信息披露文件应报送深交所并在指定媒体发布[6] 定期报告披露 - 公司应披露年度、中期和季度报告[12] - 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4] - 中期报告需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4] - 季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第3个月、第9个月结束后的1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14] 报告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6] - 中期报告财务会计报告一般可不审计,但特定情形下需审计[16]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除非另有规定[16] 特殊情况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21] - 公司预计年度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8]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应立即披露[20] - 公司应在特定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件信息披露义务[22]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6] 文件保管与借阅 - 信息披露文件资料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35] - 借阅信息披露文件至迟在一周内归还[35] 信息管理 - 公司应将信息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防止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37] - 公司可申请暂缓披露信息,需满足信息未泄露等条件[37] - 公司拟披露信息属特定情形可豁免披露[38] 公司制度建设 - 公司应建立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内部控制制度[40] 投资者关系管理 - 董事会秘书主管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41] - 投资者关系活动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1] 信息报告责任 - 公司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为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44] 监管文件处理 - 董事会秘书收到监管文件应及时向董事长报告[44] 违规处分与制度实施 - 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受相应处分[47]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49]
翰博高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