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德新材: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公司检查 -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检查时间为2024年4月12日[2] - 公司治理、内控、信披、保护公司利益长效机制、募投使用等检查均符合要求[2][3][4][5] 业绩情况 - 业绩无大幅波动,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比较无明显异常[5] - 2023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2022年度下降[8] 其他情况 - 保荐人是中信证券,保荐代表人是邓俊和李宁[2] - 被保荐公司是辽宁信德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 建议 - 完善治理结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合理使用募集资金[8] - 根据实际调整经营策略,加强经营管理,防范经营风险[8] - 及时做好未来业绩波动信息披露,揭示相关风险[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