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莱得: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薪酬制度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 薪酬管理与实施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研究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4] - 总经办等部门配合薪酬方案实施[5] 薪酬构成与发放 - 经营岗位董监按职务和岗位责任定薪酬,非任职董监不领薪酬[7] - 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且按月发放[7][9]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奖励组成[9] 薪酬调整与激励 - 薪酬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薪资增幅、通胀等[12] - 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激励董高[14] 制度生效条件 - 制度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经董事会同意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