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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莱得: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普莱得普莱得(SZ:301353)2024-04-25 22:44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 交易,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保障 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第二条 本公司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法人包括但不限于: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 (三)由第四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独 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 (四)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法人或一致行动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