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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莱得: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普莱得普莱得(SZ:301353)2024-04-25 22:44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进一 步明确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 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的管理。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参照本制度执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买卖公司股票,视作本人所为,也应遵守本制度并履行相关 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