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长龙: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独立意 见 我们经审阅常浩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及邓丹女士的简历等资料,并就相关情 况进行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对《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并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规范,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该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的审议结果,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赵彤 郭澳 吴韬 2023 年 10 月 20 日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 独立判断、审慎负责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