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长龙:董事会议事规则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 决策。 第三条 董事会对外代表公司,董事长是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四条 董事会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和职责 董事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