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华新材: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李丽君)
人员提名 - 李丽君被提名为隆华新材第4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资格审查 - 李丽君已通过第3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2] 任职条件 - 李丽君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相关规定[5] - 李丽君无相关不利情形,担任独董公司数等合规[6] 承诺声明 - 李丽君承诺保证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愿担责[7]
人员提名 - 李丽君被提名为隆华新材第4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资格审查 - 李丽君已通过第3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2] 任职条件 - 李丽君及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相关规定[5] - 李丽君无相关不利情形,担任独董公司数等合规[6] 承诺声明 - 李丽君承诺保证声明及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愿担责[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