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殷哲、周永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奥特维奥特维(SH:688516)2024-10-16 19:06

违规情况 - 2023年4 - 9月4笔理财到期日超董事会审议有效期[1] - 未在2023年9月19日前赎回或审议理财事宜[1] - 2023年10月19日才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1] 监管措施 -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出具警示函[2] - 需10个工作日内向江苏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2] - 不服可60日申请复议或6个月内起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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