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3] - 会计专业人士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等条件之一[5] - 特定股东及相关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得有不良记录[12] - 连续任职六年的,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3] 独立董事提名 - 董事会、监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5]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提名[16] 独立董事任期与履职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9]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提请解除职务[19] - 因特定情形离职,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9][20]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22]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6] 委员会设置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2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任召集人[23] 表决与披露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7] - 述职报告应包含出席方式、次数及投票情况等[32]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3] 会议相关 - 董事会办公室应提前3日提供资料[37]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人可自行召集[37] - 可多种方式召开[39] - 两人或以上认为资料不完整可联名要求延期[40] 费用与津贴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48] - 公司应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49] 资料保存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保存至少10年[30]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保存至少10年[39] 规则生效与修改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44]
锐明技术:独立董事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