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明技术: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8]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9]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9]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9] 管理与责任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知情人范围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及董监高、大股东及其相关人员等[10] 档案与登记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应填写知情人档案[13] - 内幕信息产生或流转主体指定专人登记并报告[15] - 股东、实际控制人等配合做好知情人档案工作[16] - 行政管理部门接触内幕信息按一事一记或持续登记[17] 重大事项处理 - 重大事项制作进程备忘录,披露后五日内报送监管[18] 信息保存 - 知情人档案及进程备忘录信息保存10年[20] 违规处理 - 内部知情人违规视情节处分并追偿损失[26] - 外部知情人违规提请处罚,涉嫌犯罪移送司法[27] 信息控制 - 董监及知情人控制内幕信息知情范围[22] 异动处理 - 内幕信息致股价异动,董秘报告董事会和监管[22]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修订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