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明技术: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战略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5] 战略委员会运作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尽快增补,未达前暂停职权[7] - 会议需提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除外[11] - 采用快捷通知,二日内未接书面异议视为收到通知[13] 会议举行与决议 - 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14]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为十年[16]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