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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依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10月)
比依股份比依股份(SH:603215)2024-10-24 17:46

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7] - 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8] - 应在会计年度前3个月、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0]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报告[10] 报告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报告须经有相关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审计[7] - 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一般可不审计,特定情形需审计[8] - 季度报告财务资料一般无须审计,除非另有规定[8] 重大事件披露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30%属重大事件[18] - 超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3个月未完成应披露相关情况[21]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27] - 交易标的营收占最近一年经审计营收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7]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7] - 交易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7] - 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年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27]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披露[30]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披露[31]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会确保定期报告按时披露,不得披露未经审议报告[12][13] - 公司按公开等原则对待股东,及时准确完整披露信息[33] - 重大事件未披露前保密,难保密或泄露时立即披露[34] - 就重大事件签署意向书或协议立即披露,协议变更及时披露[35] - 定期报告经草拟等程序,董事和高管签署确认意见[36] - 重大信息报告等有程序,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披露[37] - 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直接负责人[38] - 公司可对特定信息暂缓或豁免披露,严格管理相关事项[41] 违规处罚与制度管理 - 董事等人员信息披露违规造成损失,公司处罚责任人[43]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订,通过后生效,修订需董事会批准[46]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