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依股份:子公司管理制度(2024年10月)
子公司认定 -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50%以上的公司为子公司,控股在50%以下满足特定条件也认定为子公司[2] 人员委派 - 由母公司委派或推荐的董事原则上应占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6] - 由母公司委派或推荐的监事应占股东代表监事一半(含)以上[6] 经营管理 - 子公司总经理应于每年9月底编制下年度经营计划[9] - 子公司签订经营合同预计影响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含)以上时,报母公司批准[12] 财务报告 - 子公司每天下午18:00前上报“资金日报表”[14] - 子公司每月8号前上报“资产负债表”等及财务分析报告[15] 审计监督 - 母公司每3个月对子公司进行一次现场审计[15] - 子公司配合母公司完成各类审计[23] 担保管理 - 子公司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或互相担保,确需担保经母公司审核同意[16] - 子公司需母公司借款担保,向财务部申请,经董事会批准办理手续[23] - 子公司为关联人担保,不论数额大小,提交母公司审议,关联方回避表决[24] 投资决策 - 子公司一次性投资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由董事会决议实施[19] - 子公司一次性投资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董事会决议后报母公司批准实施[19] 信息管理 - 子公司按制度报告重大信息并保密[21] - 子公司构成关联交易报母公司财务部,履行审批、报告义务[21] 责任追究 - 母公司委派人员履职不力给予处分等[26] - 子公司人员履职违法违规承担赔偿和法律责任[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