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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依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10月)
比依股份比依股份(SH:603215)2024-10-24 17:44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两个月内召开[3]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决议[7] - 未被通知参会股东自知道或应知道决议作出日起60日内可请求撤销[7] 投票时间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4] - 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4] 信息披露 - 召开股东会通知应充分完整披露提案内容[4] - 有关提案需相关机构意见的,最迟在发通知时披露[4] 其他 - 公司应为股东参会提供便利并明确表决时间程序[4] - 股东会决议应列明相关参会及股份比例内容[5] -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及修改[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