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信诺: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激励计划时间线 - 2024年1月9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1] - 2024年2月1日股东大会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3][17] - 2024年10月24日审议通过预留授予议案[14] 预留授予情况 - 计划授出预留的5.00万股,授予1名对象[14][15] - 授予日为2024年10月24日,价格8.54元/股[14][15][17] 合规情况 - 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无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18] - 上市后36个月内利润分配合规[18] - 激励对象近12个月无违规[19] 信息披露 - 已履行必要信息披露义务,需持续履行[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