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数通:《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10月修订)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6] - 董监高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7] - 董监高离职后半年内所持股份不得转让[5] 减持限制 - 大股东、控股股东等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未满6个月不得减持[4] - 控股股东等近3个会计年度未现金分红或累计分红低于同期年均净利润30%不得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10] - 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或首发价格,相关股东不得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10] - 大股东或其他股东通过集中竞价3个月内减持不得超公司股份总数1%[11] - 大股东或其他股东通过大宗交易3个月内减持不得超公司股份总数2%[12] - 协议转让或大宗交易受让方6个月内不得减持所受让股份[11][12] 信息披露 - 大股东、董监高减持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计划[8] - 大股东股份被法院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2] - 董监高特定时点或期间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3] - 董监高股份变动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公告[14] 股票买卖限制 - 董监高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4] - 董监高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4] 收益规定 - 大股东等将股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收益归公司[1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