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4]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5] 审议权限 - 董事会审议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的交易[12] - “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累计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应聘请中介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对外担保、财务资助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2/3以上董事通过[13]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13] - 与关联方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一个会计年度内单笔或累计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低于30%的融资事项,由董事会审议[15] 董事长权限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5] - 董事长可决定与关联自然人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低于300万元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低于0.5%的关联交易[16] - 董事长可决定单笔融资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低于10%的融资事项,同一会计年度累计金额不超10%[16] 会议召开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26] - 代表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等情形下,十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26] - 临时会议提前五日通知,延期或取消提前一个工作日通知[26] - 审议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日常关联交易除外)应以现场方式召开全体会议[28] 提案与决议 - 定期会议提案需董事会秘书处征求董事意见,交董事长拟定[30]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5] -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记名投票或通讯表决,每名董事有一票表决权[40] - 审议通过提案形成决议需超过全体董事人数半数的董事投赞成票[44] - 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应将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45] 其他规定 - 董事会会议记录包含会议日期、地点、召集人等内容[51] - 董事长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并通报执行情况[51] - 董事会秘书按规定报送决议和公告,保存会议档案不少于10年[51] - 公司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按要求报送决议至深交所[53] - 涉及股东会表决或需披露事项的决议应及时公告[53]
舜禹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