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能电力: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构成 - 战略投资与 ESG 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2] - 委员由董事会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经二分之一以上董事通过决定[2]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3]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前五天通知全体委员[6] - 会议需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6]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6] 职责范围 - 研究并建议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3] - 研究并建议重大投资融资方案等[4] - 指导 ESG 工作开展并组织制定 ESG 报告[4] 执行时间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