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修订 - 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1] - 《公司章程》修订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授权董事会办理变更登记等事宜[8] 财务资助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 - 董事会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的决议需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本公司股份[2] 股东权益与决议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请求撤销的期限为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3]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4]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董事会、监事会10日内决定是否召开并书面答复[4] - 股东大会、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由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5] - 股东大会、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由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5] 董事任职限制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5]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等职务且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5] -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公司法定代表人且负有个人责任,自被吊销营业执照等之日起未逾3年,不能担任公司董事[5] 监事会规定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7]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7] 履职替代规定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6] - 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会议[7]
安凯客车: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