荃银高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两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董事组成[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5] 会议规则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时可随时电话或口头通知[11] 职责权限 -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并考核[6] - 负责制定、审查董事、高管薪酬政策与方案[6] 薪酬实施 - 公司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11] - 公司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11] 细则施行 -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