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森生物: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10月)
信息报告标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3]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以上需报告[7]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以上且超5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报告[8]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以上且超50万元需报告[8] - 公司一次性签署日常合同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50%以上或超1亿元需报告[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10万元需报告[8]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100万元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8] - 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或超5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需报告[9] 信息处理流程 - 未达信息披露标准信息,董秘可向董事汇报或报董事长批转[14] - 专门委员会负责跟踪督导,达披露标准时告知董秘披露[14] - 书面报送重大信息材料包括事项原因、协议、批文等[14] - 董秘有权询问重大事件信息报告义务人员[15] - 董秘指定专人整理保存上报信息[15] 信息管理规定 - 未公开重大信息知情人需承担保密责任[17]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18] - 各部门和机构负责人为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18] - 重大信息报送资料需第一责任人签字[19]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