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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曙高科: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华曙高科华曙高科(SH:688433)2024-10-25 19:24

激励计划主体资格 - 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1] -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2] - 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参与激励计划的情形[3] - 激励对象未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主体资格合法有效[4] 激励计划流程 - 激励对象名单将公示不少于10天[4] - 监事会将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4] - 激励计划相关议案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4] 激励计划其他情况 - 公司不为激励对象获取限制性股票提供财务资助[4] - 实施激励计划有利于建立长效机制,无明显损害股东利益情形[5] - 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