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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泰: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办法
中泰化学中泰化学(SZ:002092)2024-10-18 19:09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12] - 中期报告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12] - 季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12]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13] - 因故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五个交易日向交易所书面申请[13] 报告内容与审议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包括招股、募集、上市公告书等[10] - 定期报告包括年度、中期、季度报告,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12] - 年度、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内容[13][14]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人员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5] 重大事项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19]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重大事件应立即披露[19] - 公司变更名称等应立即披露[20] - 公司应在重大事项形成决议等时点及时披露[21] 责任人与制度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责任人[23]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组织信息披露事务[24] - 董事会秘书应定期组织信息披露制度培训并通报股东[25] 股东与报告流程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9] - 定期报告由证券投资部会同财务管理部协商时间,报董事长确定后与交易所预约[34] - 定期报告由证券投资部汇总初稿,高管编草案提请董事会审议[34] - 临时公告由证券投资部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董事长审批[36] 监督与处罚 - 公司及信息披露行为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监督[50] - 因董监高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公司给予处分并可要求赔偿[51][52] - 部门或子公司信息披露问题,董事会秘书可建议处罚责任人[52] 其他 - 证券投资部保管资料原件期限不少于10年[43] - 公司应与内幕信息知情人签署保密协议[44] - 投资者等现场参观需预约,由董事会秘书统筹安排[47] - 子公司知悉重大事件应向公司报告[48] - 董事会应定期自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实施情况并在年报披露[29] -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检查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实施情况[29] - 管理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修订[55] - 管理办法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56]